《环境昆虫学报》
一、提升科学性是环境法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环境法治建设科学性提升的信息化机遇与现实“冷遇”
(一)环境法治建设科学性提升的理路
(二)环境法治建设科学性提升的时代机遇与现实“冷遇”
三、迈向计算科学驱动的环境法治知识生产
(一)计算科学在环境法治知识生产遭遇“冷遇”的范式反思
(二)迈向计算科学驱动的环境法治知识生产的提出与原理阐释
四、计算科学驱动下的环境法治知识生产的价值
(一)有助于国家生态安全保障态势感知实现
(二)有效支撑我国环境行政整体性治理推进
(三)有助于中国推动全球环境善治与国内生态文明建设协同
五、计算科学驱动的环境法治知识生产推进策略
(一)加强生态环境大数据综合信息系统建设
(二)加强生态环境大数据(环境)法治价值挖掘的算法开发
(三)探索环境法治建设方案的仿生实验
(四)生态环境大数据开放制度亟待优化
结语
文章摘要:法律系统与社会-环境复合复杂系统之间张力的消解,是当前环境法治亟待解决的问题。环境法治建设科学性提升的实质,是基于法律系统与社会-环境复合复杂系统之间的信息沟通系统所展开的环境法治知识发现及驱动变革。信息化及计算科学的兴起,为此提供了时代机遇,然而既有知识生产范式却无法与此相适应。因此,构建产学研联合攻关的环境法治生产平台,遵循生态理性、社会理性、法律理性有机结合的要求,以具体环境法治问题解决为导向,展开基于机器学习的环境法律大数据分析,形塑计算科学驱动的环境法治生产新范式,成为努力的方向。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16783/j.cnki.nwnus.2022.03.013
论文分类号:D9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