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昆虫学报》
文章摘要:海洋是一个统一的、流动的整体,海洋环境关涉到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当前,国际社会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通过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的方式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国际法律体系。但是,日益严峻的海洋环境污染形势表明,仅仅依靠这两种责任形式是不够的。这意味着需要通过追究海洋环境污染国际刑事责任的方式以更加全面地实现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现有的国际法律体系为这种国际刑事责任提供了充足的国际法依据,还规定了承担这种国际刑事责任的主体。
文章关键词:
论文作者:孙世民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论文分类号:D993.5;D9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