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昆虫学报》
文章摘要:风险规制理论契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的理念、主体、过程和机制。基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蕴含的利益公共性、主体多元性、过程协商性、行政主导性等法律特征,它具有能够破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不确定性难题、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执行效率、扩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公众参与、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司法保障等价值逻辑,系统建构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权力配置机制、多元参与机制、协商程序机制和救济制衡机制。
文章关键词:
论文作者:张锋
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发展研究院
论文分类号:D922.68